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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发起的实践困境与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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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发起的实践困境与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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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量刑|法律常识|刑法|路径|困境

  要害词:量刑发起/实践困境/路径
  内容概要:由一些下层查看院试行的量刑发起制度,虽经十余年的摸索与实验,仍未能周全推广开来。当查看院与法院在量刑问题上有争议时,呈现了难以协调好法官自由裁量权和查看院求刑权的场面是该项制度面对的实践困境之一。查看构造引入量刑发起制度的初志是通过自身合理介入刑罚裁量的举动来制约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挣脱困境的路径之一是对量刑发起权从头熟悉。量刑发起权并非专属于查看构造。查看构造的量刑发起是诉讼请求而不法律监视。最终选择应是成立单独的量刑法式。
  比年来,量刑规范化成了我国刑事司法革新的一个热点话题。一些下层查看院最先实验在法庭上颁发“量刑发起”,法院实验“量刑答辩”,出台《规范量刑引导意见》、《量刑引导法则》,一些地域的法院在审讯中实施电脑量刑,这些都是司法实务界在量刑规范化问题上的摸索结果。许霆案中,前后两次量刑的伟大差异,①引起了社会民众对限定法官自由裁量权、实现罪刑平衡问题的存眷。履行法令监视职能的查看构造,若何在量刑规范化的司法革新进程中,努力介入刑罚裁量,有用制约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对此略作切磋。
  一、量刑发起的实践困境
  我国现行法令对量刑发起并未作出明确规定。28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跟着庭审制度革新的深入,部门下层查看院最先实验量刑发起革新。2899年8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查看院领先试行“公诉人当庭颁发量刑发起”,并在2000年头确定为公诉革新的课题之一。在试行中,公诉人首要在颁发公诉意见时提出量刑发起,并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量刑意见睁开辩说。今后,天下各地的查看构造陆续开展了量刑发起革新试点。颠末十年的摸索与实践,取得了必然的成效,“完美了公诉权、扩展了辩护权、制约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可以促进司法公道,提高司法效率”。②可是,这场由实务界领先建议的革新实验,始终没有上升为法令规范或者由最高人民查看院作出同一规定。导致量刑发起制度虽经较长时间的试点仍未能周全推广的缘故原由有两点。一是截至今朝,我国未拟定出天下同一的量刑规范或量刑指南,查看构造提出的量刑发起都是一些事实清晰、情节简朴、刑罚容易确定的案件,而大量的重大、庞大、疑难案件却没有提出详细的量刑发起。限于客观近况,查看构造自己无法在全部的公诉案件中履行量刑发起的职能,导致了量刑发起未能常态化。二是在拿来西方“量刑发起”这一观点后,查看构造就直接在既有诉讼模式中添加上这一环节,当法院与查看院在量刑问题上有争议时,呈现了难以协调好法官自由裁量权和查看院求刑权关系的场面。假如庭审中量刑的依据和证据产生转变,或者量刑发起不被法官采取,公诉人就会以为很“丢体面”,作为法令监视构造的查看院容易陷入难堪境界;部门法官认为量刑发起有越俎代办之嫌,查看官的量刑发起,既是诉讼请求,又是量刑监视,无形之中干预干与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拟定同一的量刑规范或量刑指南是一个世界性难题,需要多年的实践摸索与实证阐明。但在摸索量刑规范化的门路上,我们可以通过对量刑发起制度自己举行深入研究,构建合适的机制与法式,拟定查看构造合理介入刑罚裁量的量刑发起